我們都知道,國家的文物是不能被輕易販賣的,如果誰找到了國家的文物,并將它倒賣,那必定將會受到國家法律的制裁。
但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食,在岷江沿岸,就有這樣一個村民,為了一己私利,將自己打撈上來的一枚印章倒手賣了1300萬,在三年后卻大難臨頭。
事情要從2005年的彭山區江口鎮修建岷江河道說起。
當年修建河道的人們在河道內發現了大量的文物遺址,隨后的2010年,這條河道被政府公布為第三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。
據當時考古專家考證,在這里出土的文物大多與張獻忠沉銀事件有關,將這個遺址命名為「江口沉銀遺址」。
這一消息迅速傳開,有不少人都抱著試一試的心態想入河尋寶,其中就有在江邊居住的村民宋某。
由于宋某的家就住在岷江沿岸,宋某從小就在這條江邊長大,常年與水打交道,宋某的水性非常好。
知道河中撈出了寶物,宋某也想試一試,萬一能撈出些什麼那麼自己豈不是就能發大財。
2013年,抱著這樣的想法,宋某在一天的晚上跳入了江水,當天晚上水流非常的湍急,能見度很低,宋某只能在水底一通瞎摸索。
突然他的手碰到了一個堅硬的物體,摸起來就像銀錠一般的手感,但是卻比銀子要沉,直覺告訴宋某,他挖到想要的寶貝了。
宋某拿著這個東西,急忙向水面上游去,沒敢告訴任何人,他偷偷將這個不明物體拿回了家。
直到回到家,宋某才看清楚這是個什麼東西,手里的物體不是銀色的,而是金色的,從外形來看很輕易的就能分辨出,這是一只金虎。
這可把宋某激動壞了,他判斷這只金虎一定能值不少錢,于是他在第二天找到了一名古董販子,詢問這個東西的價值。
這一問可不得了,這個古董販直接給開出了一個天價。
宋某的腦袋極其聰明,他知道,古董販子一開始就給出這樣的高價,證明這個東西的價值一定還不止于此,所以沒有著急賣,宋某決定再等等。
回到家后,宋某把玩著手里的物件,心里突然冒出一個想法,如果河道中能找到這個東西,說明水下一定還有其他寶貝。
宋某決定在第二天再次下水,碰碰運氣,看一下能不能找到其他東西。
在前一天發現金虎的位置,宋某再次跳入江水之中,看來他的運氣真不是一般的好,不多時,宋某又在水下摸到一個金塊。
如前一天一樣,他先將金塊帶回了家,回家后,宋某立即洗清了金塊上的淤泥,仔細一看宋某發現這個金塊其實是一個金印。
金印上有兩行字,一邊是寫著「葵末年仲冬吉日造」,另一邊寫著「永昌大元帥印」,讓人疑惑的是,金印上面有四個小凹槽,看樣子是上面有什麼東西掉了。
宋某當時沒有多想,直到再次拿出自己昨天打撈上來的金虎,他發現金印上面的四個凹槽,剛剛能放下的虎爪。
「原來,金虎和金印組合起來曾經一枚金印章。」
想到古董商販對金虎所出的價格,宋某高興壞了,他知道這兩者結合,一定能賣出一個驚天高價。
第二天,宋某揣著這個金印章再次出門尋找買家,他遇到的每個古董商販給出的價格都非常高,此時的宋某揣著寶貝,猶豫不決。
經過在幾個股東商販之間的比較,宋某將這個金印最終以1300萬元的價格賣給了一個外地商人。
宋某靠著這個金印發了大財,此后的三年里,他一直過著富豪般的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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