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都知道古代只要觸犯了法律,那就會被抓起來進行責罰,而沒有法律維護的世間是很亂的,正是因為法律,所以才有很多人都壓抑了自己犯罪的心,就是因為害怕犯罪以后還要去負責任接受可怕的刑罰。
而且在歷史上其實就有很多那種聽起來就已經非常可怕的刑罰,其中我們在歷史里面有記載的一種,那就是人彘,是呂雉發明來施加于戚夫人的。
人彘這種刑罰就是把人的四肢都給去掉,然后把這個人身上頭髮和眉毛和睫毛全部扒光,而且要是拔的不好,還會被嘲笑,和失去自己的工作。所以拔的人都是很小心翼翼的,最后還在這皮膚上面涂一層能讓人永遠生不出毛發的一種藥,最后把舌頭割掉,眼睛弄瞎耳朵也打孔,然后把這樣的罪犯給扔到糞坑里面,讓他像豬一樣活著,還不能讓他死,用各種珍貴的藥材續命。
這樣的刑罰實在是很可怕了,那麼武則天的「骨醉」又是什麼呢?
武則天她是讓人把罪犯給用板子打到血肉模糊,最后做成人彘,然后放在甕里面,在甕里面倒滿酒,讓罪人的頭在外面。這樣一來那些罪犯的傷口里面就會被灌上很多酒,酒從這些骨頭滲入,然后放置三天讓犯人痛苦死去,所以名字就叫做「骨醉」了。
她的意思就是,本來酒是一種可以用來消毒的東西,但是在這里,卻被用在了大面積的傷口上面,就會產生劇烈的疼痛,可是酒還能夠消毒,就算是受刑者很堅強,那也忍不住這種疼痛,而且這樣的刑罰還會讓人延續活著的時間,可以說是非常的殘忍了。
而這都在舊唐書里面有著明確的記載,就是說先用著那種板子打到人皮開肉綻,一共就有一百下。但是我們知道,一般人狠狠的挨一棍子都有被打死的,更別說一百下了,有的人可能不到一半就奄奄一息了,一百下那不就直接打死了。但是這樣的記載其實是有待考究的,因為誰也沒有生在那個朝代,所以不能全部都輕信了,也有可能寫這些的人很討厭武則天,故意去夸大了也有可能。
本來古代的女子身體就不怎麼好,這下先被打成了皮開肉綻,然后再被砍掉了手腳,最后再泡在酒里面,這樣的巨大痛苦其實是活不了多久的,很多人都會因為疼痛而昏死過去,也有可能會因為心臟負荷不了而死去,但是基本上這樣的方法能讓人再活一會兒也不太有可信度。而且史書上面記載說凌遲就是三千刀,而三千在古時候,其實只是表示多的意思,真正的經過考究,估計凌遲也只是兩三百刀罷了,并沒有三千刀那麼多。
由此得知,古書上面記載東西也總是會夸大,所以根本不可能有這麼毒辣,也有可能是杜撰,但是畢竟是很久遠的事情了,有沒有都說不定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