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進士」,古代讀書人通過科舉考試所能獲得「功名」的最高等級。從「童試」、「院試」到「鄉試」,再到「會試」,然后再到皇帝親自主持的「殿試」,古代讀書人的身份經歷「童生」、「秀才」、「舉人」、「貢士」和「進士」的變化。根據清朝的科舉制度,獲得「舉人」身份便擁有了做官資格,而后再經過「定去留」的會試和「定名次」的殿試,才能擁有一生固定的「進士名次」。獲得「進士」身份以后,自然也就擁有了比「舉人」更廣闊的仕途前景。
在具體的科舉考試過程中,于一省舉行的「鄉試」結果出來后,會予以放榜公示。上榜者,即為通過「鄉試」者,即成功獲得了「舉人」功名。此榜稱「乙榜」,亦稱「一榜」。成為「舉人」以后,除了擁有做官資格,還擁有了赴京參加「會試」的資格,如果能再順利通過「會試」、「殿試」,便能成功躋身「進士榜」。此榜稱為「甲榜」,亦稱為「兩榜」。
所以,我們在影視作品中常常聽到的「兩榜進士」指的就是順利通過「鄉試」、「會試」和「殿試」的「進士」。
「兩榜進士」,相對于「普通進士」而言,因為在清朝時期,除了各省的舉人、往屆落選的舉人能夠參加「會試」外,未獲得「舉人」身份的「國子監監生」等也能直接參加「會試」。這類「進士」,未曾「一榜」上榜,自然也就不是「兩榜進士」。
前文已經提及「會試定去留、殿試定名次」,凡通過「會試」的考生,在隨后參加的「殿試」中,沒有淘汰一說,只有名次的不同。
清朝時期的「殿試」結果分為一、二、三甲,其中「一甲」三名,分別為「狀元」、「榜眼」和「探花」,賜「進士及第」;「二甲」若干名,賜「進士出身」;「三甲」若干名,賜「同進士出身」。
「某甲第某某名」,即為清朝科甲出身的官員,攜帶一生、不可更改的「最高學歷」,也是官員于仕途升遷、任職方向等方面的重要參考依據。
那麼,成為「兩榜進士」以后,最高能夠直接被授予何等官職呢?
《清史稿·選舉志三》有載:
一甲狀元授修撰,榜眼、探花授編修,二、三甲進士授庶吉士、主事、中書、行人、評事、博士、推官、知州、知縣等官有差。
也就是說,「兩榜進士」能獲最高官職的記錄發生于「一甲第一名」,也就是「狀元」身上,能被直接授予「翰林院修撰」一職。
翰林院,基本類似于現今的「社科院」,但清朝時期的「翰林院」匯聚社會地位的士人群體,集中了知識分子中的精英人物,一般作為朝廷「儲備干部」的培訓基地。
「翰林院修撰」,雖然主要負責編修實錄等官方文獻,乃系一般性質的文職官員,但卻是朝廷重點的關注的培養對象,擁有從六品,正處級+的較高行政級別。
經過三年的實習期后,「狀元」擔任的「翰林院修撰」要麼通過內部升遷,最終進入內閣或者軍機處,成為朝廷重臣;要麼通過外部升遷,于六部或者地方任職。總之,若無意外,「狀元」一般都能擁有較為廣闊的晉升空間,成為朝廷宰輔或者封疆大吏都極為可能。
參考文獻:《清史稿·選舉志》、《清史稿·職官志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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