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玄宗既銳意開邊,除了在作戰過程中,實行重賞重罰的辦法鼓勵士卒,還從思想意識上鼓勵尚武精神。
如開元十九年(公元731年)三月,初令兩京諸州各置太公廟,選古名將齊大司馬田禳苴、吳將軍孫武、魏西河太守吳起、燕昌國君樂毅、秦武安君白起、漢淮陰候韓信、蜀丞相諸葛亮、唐初尚書右仆射衛國公李靖和司空英國公李勣稱為十哲,命令二、八月上戊致祭,其辦法與祭孔子同。
《資治通鑒》的作者司馬光對玄宗的這種做法非常不滿,特加以評論說:
「若專訓之以勇力而不使之知禮義,奚所不為矣!自孫、吳以降,皆以勇力相勝,狙詐相高,豈足以數于圣賢之門而謂之武哉!乃復誣引以偶十哲之目,為后世學者之師,使太公有神,必羞與之同食矣。」
司馬光站在儒家的立場,來評論玄宗的尚武措施,而玄宗側從邊疆政策的需要來提到尚武精神。玄宗的開邊政策及尚武精神,雖有其好大喜功的一面,但自有其客觀的現實需要。司馬光完全否定玄宗的做法,未必盡然。
除采行上述諳辦法外,玄宗主要是廢府兵,改彍騎,增設節度使,并擴大其權力,從軍事制度上進行多方面的變革。
府兵制是承襲西魏、北周、隋而來,是兵農合一的軍事制度。凡充當府兵的,須終身服兵役,由折沖都尉統率,定期宿衛京師,戍守邊境,需自備資糧,其優待條件是可免租庸。
故國家養兵而無龐大的軍費負擔。唐初以行府兵而興,這是大家所熟知的。有意思的是,唐至鼎盛階段,府兵制反而遭到徹底破壞,其稱志為募兵制(彍騎、長征健兒)和節度使的確立,時間約在睿宗景云年間至玄宗開元九年前。
這主要是當時邊境軍事形勢變化的必然結果。
從高宗開始,唐的邊防線越拉越長。在東北的安東要駐重兵耐付高麗,後來在河北道營州及幽州駐大軍對付奚、契丹。
在西陲,為了對付突厥和吐蕃,防區延伸更長、更深,從等河北道相銜接的河東道起,由東往西,布有河東、朔方、河西、隴右、安西、北庭諸鎮,西南則伸至劍南。在這東西綿延數萬里的防線上,所需戍卒大為增加。
事實上,戰事緊張時,邊陲往往還需大量增兵;同時戰爭長期不斷,傷亡不小,也需要大量補充、更替。
而唐初全國所有府兵不過六十萬左右,其中至少需有十余萬宿衛關中京師,所以原來的府兵員額已遠遠不能滿足邊陲戰爭的需要了。
同時,從邊陲形勢而言,自武則天后期開始,奚、契丹和突厥、吐蕃都正處在強盛時期,唐軍在多次大規模的交戰中,有過不少敗仗,有時甚至是慘敗。
顯然唐軍在相當一段時期中,并不占很大優勢。因此唐軍不得不由臨時性的征討,轉為長期的屯兵防御。
而原先的府兵遇伐事臨時征討,不僅時間一般較短,戰事一結束,便可罷兵復農,而且因打勝仗,還可有所虜獲。而至這時,不僅打仗勝敗難卜,戰罷還要奉命駐鎮戍邊。一守就是幾十年,原來三年一輪換的法令規定形同虛設。
所以府兵經年絡繹于途,幾乎都上了前線,根本找不到人來換防。以致許多府兵一去不還,老死邊境。
著名的詩人杜甫曾借一老兵的訴說寫道:
「或從十五北防河,便至四十西營田。去時里正與裹頭,歸來白發還成邊。」
由此可見,府兵幾乎成了終生的「義務兵」,完全離棄了原來兵農相結合的原則。
府兵除戍邊外,還要承擔宿衛京師的任務。本來也是定期替換。由于邊境的兵源緊張,致使宿衛京師的府兵也無法輪換。
此外,朝廷原先對府兵的勛賞和優恤得遇很高,可是時間一久,朝廷對府兵的待遇不按規定辦理,失去了當府兵者的支持。
尤其是中宗時,關中歲饑,連宿衛京師的府兵居然讓他們吃樹葉草根。這樣,如何要求他們來保衛京師呢?
不僅如此,管理府兵的長官和京城的貴族官僚,更任意役使府兵從事建筑等繁重勞動,讓他們承擔與軍事毫不相干的雜役,大大超越府兵應該承擔的義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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