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擁有一副永遠無法逾越的金嗓子,她的歌是很多人的回憶,她有一個永遠不會被遺忘的名字。
她是民國早期電影著名女演員、民國時期著名歌唱家——周璇。
周璇,1920年生在常州書香門第蘇家,原名蘇璞,家中兄妹八人,她排行老二。
周璇原應擁有幸福的生活。不料,3歲時,她那嗜賭成性又抽大煙的親舅舅為了買大煙,偷偷將長得漂亮的周璇拐賣給了金壇縣王家。
誰知,王氏夫婦感情不和,周璇6歲時,二人離異,小小年紀的周璇又被賣到了上海的周家,取名「周小紅」。
開始,在周家的生活還算過得去。但不久后,養父丟了工作,周家家道中落。
沒了經濟來源后脾氣越來越差的養父說周璇是「掃把星」,竟打算將11歲的她賣到花柳巷。
幸虧養母苦苦哀求,小周璇才逃過一劫。
但養母平時要去給人做幫傭,考慮之下,養母托付妹妹把周璇送進了黎錦暉創辦的明樂歌舞團學藝。
沒想到,漂亮伶俐的周璇竟然天生是唱歌的料。
在歌舞團,她學了很多東西,結交了很多朋友,并且擁有了新的名字:周璇。在這里,她也遇到了第一任丈夫嚴華。
當時的嚴華是明月歌舞社的台柱子,他主演過《桃花江》,人稱「桃花太子」。
長相俊朗的嚴華不僅教周璇講普通話、識樂譜、唱歌跳舞,還幫助初來乍到的她解決生活中的困難。從小寄人籬下,生活得戰戰兢兢的周璇第一次在嚴華身上同時體會到了父兄、朋友、伴侶的溫暖。
經過朝夕相處,1938年,18歲的周璇與嚴華在北平結婚。
周璇終于有了夢寐以求屬于自己的家。
婚后,能唱能演的周璇,事業如日中天,她唱了《夜上海》,唱了《天涯歌女》,拍了《風云兒女》。
一時間,她成了日進斗金,風靡全國的民國巨星。
著名作家白先勇在《上海童年》中寫道:「當時霞飛路上霓虹燈通宵不滅,上海灘到處都在播放周璇的歌。上至達官貴人,下至販夫走卒,人人口中哼唱的也都是周璇的歌。」
據說,那時的周璇比梅蘭芳還有錢,她出演一部電影的片酬甚至高達16根金條。
正當周璇的發展越來越好時,丈夫嚴華的事業卻停滯不前。時間一久,兩人的差距讓嚴華的心理越來越不平衡。
周璇的演戲、生活,嚴華還是像管小姑娘一樣處處居高臨下的管理著她,束縛著她。周璇賺的錢也被他管得死死的,甚至,他還懷疑周璇與拍戲的年輕男演員趙丹、韓非等有染。
猜忌、中傷、互相傷害、誤會......夫妻矛盾在種種復雜的原因下升級,1941年7月23日,這段只持續了三年的婚姻走到了盡頭。
與嚴華失婚后,周璇的心是萬分痛苦的。很長時間里,她都不敢再碰感情。
這期間,話劇演員石揮也曾短暫地出現在周璇的生活里。但演藝圈中的感情,要面臨的考驗實在太多。這段雙藝術家之戀,最終是無疾而終。
之后,她遠走香港,把精力全部放在了工作上。
不久之后,一個叫朱懷德的舊相識趁機走近了周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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