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成法,顧名思義,就是對官員的工作結果進行考核,以此來評判官員是否合格的一種制度。
其實考成法也不算張居正的首創,因為古代考察官員政績的制度,其實由來已久。早在周朝的時候,就有「大計」,每三年對官員進行一次考核,但是具體怎麼考核,咱就不清楚了。
等到戰國后期的時候,各個諸侯國漸漸實行起一種叫「上計」的考核制度。「上計」的過程相對明確,官員們把自己管理區域的戶口稅收等信息寫下來,然后分出兩半,自己拿一半,國君拿一半。
等到年底,自己去國君那里,把兩半合在一起,國君在根據去年的信息和今年的信息對比,判斷你這一年工作的怎麼樣。
但是「上計」制度也有缺陷。因為他主要是審核地方官的,中央官員想摸魚,就沒什麼顧慮了。
後來的朝代,也一直有對官員政績進行審核的制度。只不過審核的內容相對模糊,所以每當到了一個王朝的中期,這些考核制度就容易流于形式,甚至淪為官員間斗法的工具。
明朝來到了萬歷年間,朝廷已經進入了一個低潮。
雖然明朝也有三年一次的京察和外察,但是很容易就淪為官員之間互相攻擊的工具。京察本身已經很難擔負起考察官員的功能了。
另外,張居正也隱隱的意識到,天下的問題,不是幾個清官、幾個廉吏就能解決的。要想徹底解決朝廷的問題,遲早要在地方進行改革。既然要改革,就得控制住官員。不然大家都陽奉陰違,自己喊破喉嚨也干不成事。
所以,實施一套有效的管理考核制度,給朝廷的官員們戴一個緊箍咒,就必須提上日程了。
在這種需求下,張居正的考成法新鮮出爐了。考成法和之前的考核制度,有一點不同。
考成法是把官員們的任務整理成冊,根據事情是否著急落實,重要性大小不同,都整理出期限來。
這個冊子除了底本以外,還有兩個副冊。其中一個副冊放在六科那里。
六科對應著六部,「部」每做完一件事,就去「科」那里,把事情勾銷。最后到期核對,看看那些事做完了那些事剩下了。
另一個副冊放到內閣那里,方便內閣核實。
或許有人要問了,已經有六科核實六部的工作了,那何必還要再送一本冊子去內閣呢?這就是張居正精明之處了。
張居正的考成法要求:地方的督撫有問題,由六部糾察;六部出了問題,歸六科糾察。那麼,言官們就又站在了食物鏈頂端了嗎?不能夠啊!張居正在后面又加了一句:六科有錯,歸內閣糾察。
好家伙,他在這等著大伙呢。這麼一來,不僅從地方到中央,一切官員,全在考成法的考核范圍下,而且在一級一級的考核中,內閣還處于最頂端。相當于無形中擴充了內閣的權力。
對于這個政策,許多官員都非常反對。
反對的原因有兩個,一是大家已經習慣了之前寬松的氛圍,現在你張居正給大伙都戴上緊箍咒了,誰能樂意?
二來,內閣和六部的大臣們雖然都是外臣。但是六部的大臣和內閣實在算不上一條心。內閣算是皇上的秘書處,在大臣們心里,不算完全的自己人。所以「閣部之爭」一直存在,尤其是張居正這種,對自己人開刀的,更成了文官中的反叛。
張居正的「考成法」有效嗎?有效,用《明史》中的話說「雖萬里外,朝下而夕奉行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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